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包括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路通”)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正”)等,其中长园集团预计盈利,而ST路通和ST金正预计继续亏损。
一、2022年公司业绩:长园集团预计盈利,ST路通和ST金正预计亏损
三家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同,长园集团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00 万元至 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00万元至10,000万元。
ST路通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00万元–2,400万元,公司上年同期亏损1,517.66万元,公司预计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2,900万元–1,900万元。
ST金正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000万元–7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64%-74.18%;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69,000万元–96,000万元。
二、3家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均面临投资者索赔
长园集团财务造假也导致公司面临大批股民索赔。长园集团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正式立案调查。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深圳证监局认定长园集团2016年收购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长园和鹰成为公司子公司。但因长园和鹰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3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18年12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ST路通及实际控制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18 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19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0 号),经查明,路通视信公司及其他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路通视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9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22年12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ST金正公司于 2020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 号),经查明,ST金正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19年4月30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三、2022年公司股价:长园集团、ST金正下跌,ST路通上涨
长园集团2022年公司股价小幅下跌,股价下跌1.3元,下跌幅度21.74%;ST路通2022年公司股价小幅上涨,股价上涨3.51元,上涨幅度58.02%;ST金正2022年公司股价小幅下跌,股价下跌0.94元,下跌幅度31.23%。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根据《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因长园集团、ST路通、ST金正信息披露违法而受损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