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2-04-06
近期,又一批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园集团,600525)的投资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立案材料,案由是长园集团(600525)证券虚假陈述。深圳中院已对该系列索赔案件作出多批次判决,长园集团(600525)合计需赔偿原告投资者约6600万元。
长园集团(600525)在2021年12月10日公告称,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17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合计5,317.01万元。上述一审判决的417名投资人原诉讼请求为14,774.06万元,平均名义获赔率为35.99%,一审判决书明确扣除的系统性风险后再扣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比例为50%,两者的差异意味着投资人起诉金额高于法院认定的损失金额。长园集团(600525)同时披露公司与17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根据调解协议支付补偿款等合计118.39万元。
该索赔案源于长园集团(600525)在2020年10月23日被证监会出具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多次法院判决结果,结合长园集团(600525)发布的公告,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3月13日到2018年12月24日之间入手长园集团(600525)股票,且在2018年12月24日以后卖出或持续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