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2021-08-17
8月17日晚间,汇鸿集团(600981,SH)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锦公司)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贸易业务发生部分合同执行异常,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中锦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中天科技(600522,SH)、中利集团(002309,SZ)诉至法庭。
专网通信业务近期持续爆雷,涉及上市公司十余家,而汇鸿集团、中天科技与中利集团正是其中三家。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汇鸿集团、中天科技和中利集团在发布通信业务爆雷公告时,均未披露彼此为交易对象。
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
汇鸿集团表示,2020年11月17日和12月22日,中锦公司两次与中天科技签订三份《设备定制合同》,共计六份合同,由中锦公司向中天科技采购多网融合应急通信基站(MIEC?30A),两次的合同总价均为9957万元。
合同签订后,2020年11月19日和12月25日,中锦公司两次向中天科技开具了合同总额的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双方于2021年7月21日办理了货物所有权交接手续,中天科技承诺中锦公司可要求对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货物办理退货。
但该公告称,经初步质量检测,中天科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中锦公司认为,因中天科技交接的货物有多项重大缺陷,符合双方合同、补充协议、承诺书约定的“退款退货”的条件。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锦公司于8月12日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与中天科技于2020年11月和12月签订的6份《设备定制合同》,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两次支付的货款共计1.99亿元。
此外,2021年3月29日,中锦公司也与中天科技签订3份《设备定制合同》。但中锦公司称,中天科技前期交付的货物,已出现质量问题,因合同产品的同一性,有理由认为中天科技生产的此批货物仍然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因此,请求判令解除与中天科技于2021年3月签订的三份《设备定制合同》,判令被告退还合同项下已支付货款9979万元。
除与中天科技的纠纷外,中锦公司还将中利集团诉至法院。中锦公司与中利集团于2021年2月4日签订三份《设备定制合同》,中利集团应当在收到中锦公司承兑汇票后175个日历日交货,但截至公告日,已过约定的交付期,中利集团仍未向中锦公司交货。
因此,中锦公司请求判令解除与被告中利集团签订的三份《设备定制合同》,判令中利集团退还合同项下已支付货款9987万元。
三方此前均未披露彼此为交易对象
据中天科技7月22日重大风险提示公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通江东电科通信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高端通信业务相关合同执行异常,截至6月30日,合并口径预付款项21.35亿元对应原材料供应商交付不及预期、应收账款5.12亿元逾期、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后剩余未交付存货货值11.07亿元。
中天科技披露的上游供应商为浙江鑫网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下游客户为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神禾)。
7月23日晚,汇鸿集团公告表示,中锦公司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截至公告日,中锦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1.96亿元,扣除已收到预收货款后剩余未交付的库存货值1.77亿元,扣除已收到预收货款后后续可能增加存货的金额1.78亿元,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
汇鸿集团在公告中并未披露上游供应商,仅披露了同样为航天神禾的下游客户。
7月28日晚,据中利集团公告,公司涉及与上海电气(601727,SH)业务逾期应收账款合计5亿元。中利集团参股19%的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存在部分通信业务相关合同应收。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利电子涉及逾期应收账款合计8.8亿元,该业务的材料预付款项7.7亿元。
中利集团在该公告中披露的上游供应商为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鸿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游客户为上海电气。此外,中利集团的应收账款部分涉及到的客户中同样有航天神禾。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三家上市公司均未披露彼此在通信业务上有贸易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