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22
10月22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称原“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修订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相关主体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文一科技股票的情况。但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孔智的配偶李维娜在 2024 年 10 月 8 日买入 1000 股,于 10 月 16 日全部卖出。李维娜和孔智分别就此作出相关承诺,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文一科技股票的情况,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详权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