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3-09-14
娃茅酒涉嫌不正当竞争被罚款51万余元,可能引起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关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娃茅酒业被罚款是因为其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娃茅酒的瓶身和外包装与贵州茅台(600519)酒相似,且娃茅小哈酒的瓶身与贵州茅台(600519)酒的瓶身也相似。娃茅酒业通过“娃茅店”众筹项目开展贵州娃茅酒业务,购买者支付9576元后即可成为项目股东,股东可以获得分成。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34万余元。娃茅酒业官网的“产品展示”一栏仅搜到“娃茅黑金系列”产品。从数据看出,娃茅酒业成立于2022年7月,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宗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这些信息可能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了解该公司的背景和未来发展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