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8-18
8月18日,企查查显示,贵州茅台(600519.SH)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其他民事。
据悉,该案原告为贵州小飞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飞酒业)、贵州红四渡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渡酒业),被告为贵州茅台,案号为(2021)川知民终1687号,审理法院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
小飞酒业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万信平,经营范围包括酒类的包装、设计、销售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吕小飞,持股比例5%。
红四渡酒业成立于2011年5月2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白酒生产及销售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宋显凯,持股比例80%。
贵州茅台成立于1999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约为12.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高卫东,经营范围包括茅台酒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4%。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367条,8.71%的案件身份为原告,80.18%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最多。此外,该公司历史被执行人记录3次,被执行总金额2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