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24
龙元建设11月2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于当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8年4月,上述股东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对其参与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资本金安全及最低投资收益的保障性措施。该协议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应当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