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0-08
龙元建设(600491.SH)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7.5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7月8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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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为杭上综执﹝2021﹞罚决字第06-018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1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杭州市望江地区改造建设指挥部(杭州望海潮建设有限公司)在上城区上木场巷路海潮路交叉口工地南侧围墙边积水池的污水,经由暗沟排入上木场巷路海潮路交叉口的市政雨水井内。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21日向该工地的建设单位送达了编号为杭上城管行指意(2021)0602号的《杭州市上城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指导意见书》,意见书指出位于上木场巷路海潮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的望江单元SC0403-R21-02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并限期于2021年2月26日前申领出排水许可证,至2021年4月1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仍未申领出排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