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2021-12-23
12月23日盘后,鹏欣资源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1]17、18、19、20、21号)。至此,鹏欣资源涉嫌信披违规,进而于今年9月26日被上海证监局立案一事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公告显示,经查明,2018年7月25日,鹏欣资源子公司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PCTC)与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约定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PCTC以交割单日期最近的伦敦金属交易所金属铜结算价为基准,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1CENT销售酸溶铜合量不低于2%的含铜矿石。
作为该合同的履行,2018年7月30日和8月30日,合同双方分别办理了626,300吨和544,300吨矿石交割,金额分别为32,964,463.77美元和28,020,92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不含税)。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
2019年2月25日,PCTC与VICENT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与前述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随着证监会对鹏欣资源行政处罚的正式下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9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鹏欣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何寅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楼定波、储越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五万元罚款;对李学才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回顾二级市场,在此前披露公司被立案调查之前,鹏欣资源已经在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三个交易日内连续下跌,且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9月27日晚间披露公司被立案调查后,9月28日和29日,鹏欣资源连收两个一字跌停,令相关投资者遭受较大损失。如今该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投资者终于有机会预备维权,尽力挽回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鹏欣资源主要业务是铜的采选、冶炼以及销售,即采用先进高效的湿法冶炼技术将铜矿石转化为阴极铜产品,然后出售以获得盈利。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鹏欣资源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