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1-12-14
2021年12月13日晚间,鹏欣资源(600490)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8号),违法原因为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构成违法行为。因此证监会拟决定对鹏欣资源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60万元。
结合鹏欣资源(600490)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买入鹏欣资源(600490),且在2021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先登记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目前,鹏欣资源(600490)已经拟遭行政处罚,投资者可准备索赔,相信不久后,证监会便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那时投资者便可以开始索赔。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购鹏欣资源(600490)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