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12-14
2021年12月13日晚,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90,证券简称:鹏欣资源)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一旦正式处罚公布,或引发受损投资者索赔。
公告显示,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查明,鹏欣资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7月25日,鹏欣资源子公司PENGXIN CONGO COBALT ORE TRADE CENTER SARLU(中文名: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PCTC)与VICENT MINING SARLU(中文名: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约定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PCTC以交割单日期最近的伦敦金属交易所金属铜结算价为基准,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1CENT销售酸溶铜合量不低于2%的含铜矿石。作为该合同的履行,2018年7月30日和8月30日,合同双方分别办理了626,300吨和544,300吨矿石交割,金额分别为32,964,463.77美元和28,020,92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了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不含税)。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 2019年2月25日,PCTC与VICENT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与前述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拟作出如下决定:对鹏欣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鹏欣资源股票,并在2021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提供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9年2月1日至今)等。在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后,投资者方可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