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日报客户端2023-04-14
由于销售抗肿瘤药物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津药药业(600488.SH)旗下控股孙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医药科技”)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处以2988.43万元的罚款。
4月10日晚间,津药药业发布公告披露了这一处罚。该公司指出,上述罚款金额占到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非净利润的26.43%,罚款金额已相应减少上市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1852.83万元。
据悉,津药药业及其关联方在过去两年内因涉及垄断已收到三次罚单,累计被罚款超过1亿元。
据悉,医药科技为津药药业控股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2%)的全资子公司,即津药药业的控股孙公司。
早在一个月前,医药科技就收到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在处罚落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医药科技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即2988.43万元。
关于医药科技的垄断行为,“上海市场监管”官方微信也透露了原委。4月10日,“上海市场监管”发文指出,近日其对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两家公司罚款合计5705.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