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3-08-29
上交所网站于8月28日公布对双良节能(600481.SH)的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就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8月26日,双良节能发布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15%股权。
为保障交易定价的公平、公允、合理,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249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总金额为66613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249号】: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44087.84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44087.84万元,较账面净资产61333.50万元增值382754.34万元,增值率为624.05%。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价值为444087.84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目标公司经评估的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价值为444087.84万元。
本次购买标的股权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