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京报网2022-11-03
11月3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蓝光集团”)持有的7.09亿股公司股份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轮候冻结,本次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93.14%,占公司总股本的23.37%。
公告显示,此次冻结起始日为2022年11月2日,冻结到期日为2025年11月1日,冻结申请人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股票质押违约。
截至目前,蓝光集团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19.87亿股,占蓝光发展总股本的65.48%。
蓝光发展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因股票质押融资违约及对外担保事宜,部分股票已被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违约处置。上述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