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2-06-09
“空港股份于日前被立案调查,如监管部门查实空港股份确实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等。”6月9日上午,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6月6日晚间,空港股份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6月7日,空港股份的二级市场股价即呈现出跌停走势。
在此之前,空港股份于4月24日公告,因为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等违规行为,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在此之后,空港股份又于5月12日收到上交所发来的《工作函》。5月31日,空港股份披露了对上交所《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本次空港股份究竟为何会遭立案调查,目前还不得而知,只有待立案调查程序结束方可水落石出。如果监管部门查实空港股份确实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臧小丽律师认为,投资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索赔机会:一、在2019年7月28日至2022年1月10日期间买入空港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者;或者二、在2022年6月6日前买入空港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6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者。(待立案调查结论出具,可索赔范围可能会作适当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