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1-10
1月10日,空港股份(SH600463)发布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空港股份于2022年1月7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及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警示函》,空港股份存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披露公司高管、子公司被调查及受到刑事处罚事项及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向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事项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卞云鹏、宣顺华、王鹏、张成禄、赵云梅、刘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空港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以此为鉴,坚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