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外船舶发生搁浅并触碰码头事故,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600428.SH,以下简称“中远海特”)被起诉并索赔超2.6亿美元。
日前,中远海特发布相应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结果显示,中远海特作为被告,在该案件一审判决中被判令支付损失赔偿金额约1.47亿美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该项诉讼事项缘起于两年前中远海特在印度尼西亚的一起事故,彼时该公司船舶在舶离泊操纵过程中,发生船舶搁浅并触碰码头事故,导致部分栈桥坍塌。此前原告方诉请损失赔偿金额约2.69亿美元,并要求自诉讼登记之日起支付每年6%的延期利息,同时请求其有权没收中远海特财产。
对于该项诉讼一审判决,中远海特方面认为目前相应事项处于一审判决阶段,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因属保赔协会承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判赔1.47亿美元
2024年半年报显示,中远海特在特种船运输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是全球唯一具备南、北极地航线成功运营经验的航运公司。中远海特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特种船队,拥有规模和综合实力居世界前列的特种运输船队,经营管理半潜船、多用途船、重吊船、纸浆船、汽车船、木材船和沥青船等各类型船舶,承运能力从1吨至10万吨全覆盖。
上述船舶碰撞事故诉讼中,原告方为PT OKI Pulp Paper Mills(以下简称“OKI”)。
根据近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印度尼西亚KAYUAGUNG地方法院于2024年8月底完成证据提交、开庭审理、最终陈述,并将全部案件档案移交至印度尼西亚PALEMBANG高等法院。2024年10月7日,印度尼西亚PALEMBANG高等法院出具一审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中远海特需支付原告OKI损失赔偿金额约1.47亿美元,并支付诉讼费用15万印尼盾。同时,驳回原告OKI其他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支付利息等。
按照当前汇率计算,1.47亿美元的损失赔偿额折合人民币已超10亿元。半年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远海特实现归母净利润7.29亿元,同比增加13.38%。相应赔偿额已远超中远海特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
不过,因相应事项属保赔协会承保事项,中远海特预计相应赔偿金额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中远海特方面表示,根据保险合同,本次诉讼系西英保赔协会承保案件,免赔额为2万美元,即赔偿金额超出免赔额2万美元部分,由保赔协会承担。公司将协同西英保赔协会积极应诉,通过法律程序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中远海特方面显然并不认可。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印度尼西亚PALEMBANG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后,公司将在14天内向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正在积极协同西英保赔协会及律师准备上诉申请材料。
缘起船舶碰撞事故
中远海特此次案件缘起于两年多前在印度尼西亚巨港发生的船舶触碰码头事故。
过往披露信息显示,2022年5月31日,中远海特船舶“乐里”轮第178航次在印度尼西亚巨港装货后开航,引航员在引领船舶离泊操纵过程中,发生船舶搁浅并触碰码头事故,导致部分栈桥坍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因该事故,OKI起诉称,其遭受了约2.69亿美元的损失,包括码头栈桥修复费用、因码头栈桥维修过程中生产经营中断的损失,以及原告必须承担的潜在利润损失和额外费用。基于此,OKI诉请中远海特赔偿其约2.69亿美元及自诉讼登记之日起每年6%的延期利息,同时请求其有权没收公司财产。
对于相应损失额,中远海特在去年发布的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和原告对实际损失、应赔偿金额等诉求分歧悬殊,公司将协同西英保赔协会积极应诉,通过法律程序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时,中远海特方面还表示,由于案件目前属于立案阶段,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且为境外诉讼,开庭时间、审理程序、法律体系等方面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就相应事项,记者致电中远海特董秘办采访。对方表示此事项不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