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2024-05-15
5月14日,大有能源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
关于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且亏损,工作函要求公司说明:1)结合主要煤种市场价格走势,产销量、售价、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2023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以及第四季度业绩环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主要的差异原因;2)区分河南省内外各主要煤矿的经营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并量化分析河南省内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后续改善措施等。
关于未决诉讼,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原告)起诉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要求其承担因违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等合计约10.30亿元,上市公司被要求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年报显示,2023年12月28日,海西州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约6.15亿元,上市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及被告已上诉,但暂未开庭。工作函要求公司结合《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自查,公司是否依规就上述重大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请补充披露公司收到的判决的时间、具体判决情况、对公司的影响等,以及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原因和后续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