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时代盘江股份2022-08-17
日前,盘江股份出台《限时办结事项实施办法(试行)》,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事项,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办法》指出,限时办结事项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所需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经办单位(部门)或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职责范围内须审批或办理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党务工作、安全环保、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须及时办理的事项。同时,对文件类办结时限,资金计划、项目计划类办结时限,合同办理时限,投资项目立项申请、上报核准类办结时限,会议筹备及落实办结时限,纪检案件办理时限,其他事项办结时限做了详细要求。
《办法》强调,业务办理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接待和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立即给予办理,对本部室其他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引导给业务办理人员,对其他部室办理的业务,要告知具体业务办理部室;对重要、紧急、特殊事项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根据重要、紧急程度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各部室对办理事项需要准备的资料必须一次性告知,必要时需列出所需资料清单。
《办法》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限时办结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须审批或办理相关事项的落实;公司纪委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党委督查室负责执行情况的督查,定期组织督查具体落实情况,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公司党委;公司对不按时办结或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影响工作办理的,进行情况通报,限时整改;对久拖不办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