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9-06
9月6日,盘江股份(SH600395)公告,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盘江煤电)拟实施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本次吸收合并拟采取以盘江控股作为吸收主体合并盘江煤电的方式。合并后原盘江煤电注销,盘江控股更名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继续存续,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合并前盘江煤电和盘江控股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存续公司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盘江煤电和盘江控股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公司。
盘江煤电成立于201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华。该公司最大股东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盘江控股成立于1997年1月16日,注册资本约11.0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华。该公司最大股东为盘江煤电,持股100%。
盘江股份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约16.5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家道,经营范围包括汽车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及汽车零部件销售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盘江控股,持股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