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2-01-13
1月12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粤泰”)发布公告称,就ST粤泰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商业”)、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爱天鹅湾”)、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合同纠纷一事,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判决ST粤泰支付永嘉商业违约金 8292.76万元;支付永嘉商业利息 201.03万元;驳回ST粤泰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ST粤泰负担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63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2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8.26万元。
据悉,2020 年 8 月,ST粤泰就上述三家公司合同纠纷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涉案金额14.02亿元。永嘉商业于 2020年 10 月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涉及金额6.44亿元。
2021 年 4 月 22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永嘉商业、仁爱天鹅湾支付公司交易价款本金9.94亿元及相应违约金、诉讼费等。ST粤泰及被告方不服一审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因此,法院进行二次判决。本次判决ST粤泰为反诉被告,永嘉商业为反诉原告,仁爱天鹅湾、恒大地产仍未被告方。本次法院判决如下:
1、永嘉商业、仁爱天鹅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ST粤泰交易价款本金10.63亿元及违约金 1673.06万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之后以1673.06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本金给付完毕之日止)。
2、ST粤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永嘉商业违约金 8292.76万元;利息 201.03万元。
3、驳回ST粤泰的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 705.46万元,由ST粤泰负担 163万元,永嘉商业、仁爱天鹅湾、恒大地产负担 542.46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164.78万元,由ST粤泰负担 22万元,永嘉商业负担 142.7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1029.52万元,由ST粤泰负担 208.26万元,永嘉商业、仁爱天鹅湾司、恒大地产负担 82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