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1-10-13
近期,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粤泰”)可谓麻烦不断,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ST粤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半年净利润大幅下滑后,近日,“ST粤泰”又因为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杨树坪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等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据悉,ST粤泰及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三方面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相关事项前期披露不准确
据了解,2018年7月,ST粤泰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杨树坪,以ST粤泰及个人名义与自然人吴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5000万元。其后,该借款实际流入粤泰控股的关联方公司,粤泰控股财务人员在收到该笔款项后,由于不知晓借款协议的存在,误将该款项以粤泰控股关联方偿还ST粤泰欠款的形式汇至ST粤泰。
ST粤泰发现存在上述借款合同后,经与杨树坪协商确定,应由控股股东自行承担并偿还,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占ST粤泰上年末净资产的0.85%。
另外,2020年4月,海口泓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以55820万元的对价受让ST粤泰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投资)拥有的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粤泰投资按约定应收对价款41766.09万元。其中,流向控股股东关联方、与ST粤泰控股股东有资金往来业务公司合11820.84万元,构成资金占用,占ST粤泰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4%。
对于上述资金占用,ST粤泰迟至2021年1月23日才予以披露,并于2021年2月24日披露表示已通过以资抵债的关联交易解决上述占用情况。
此外,广州财经团队了解到,2020年7月17日,ST粤泰披露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回复公告称,关于嘉盛大厦基坑工程项目系真实工程,不构成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与ST粤泰2021年4月3日公告中所称“基坑维护工程款16,039.33万元存在被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可能”前后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二)违规提供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据ST粤泰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控股股东关联方广州桦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桦熵)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借款、抵押等协议,授信贷款金额为13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5日,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22%。
对于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
由于ST粤泰存在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ST粤泰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欠款逾期重大事项进展
2018年4月,ST粤泰披露关联交易公告称,拟向控股股东粤泰控股的关联方广州粤城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ST粤泰持有的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大矿业)65%的股权,并约定由粤泰控股在股权转让3个月以内,代为清偿明大矿业所欠ST粤泰往来款12077.97万元。此后,粤泰控股逾期未归还明大矿业所欠ST粤泰往来款,ST粤泰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欠款逾期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以上违规事实和情节,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杨树坪,公司时任总裁李宏坤、梁文才,时任财务总监徐应林、司小平,时任董事会秘书蔡锦鹭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