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0-11
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布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杨树坪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包括ST粤泰、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ST粤泰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杨树坪、总裁李宏坤、总裁梁文才、财务总监徐应林及司小平、董事会秘书蔡锦鹭。
上交所指出,该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包括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相关事项前期披露不准确、违规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欠款逾期重大事项进展。
鉴于公司现已收回全部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予以酌情考虑。对于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主体均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杨树坪,公司时任总裁李宏坤、梁文才,时任财务总监徐应林、司小平,时任董事会秘书蔡锦鹭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