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焦点财经2021-08-05
8月5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393)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的公告。
公告称,2021年8月5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0,224,400股交付申请执行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涉案债务;裁定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11,014,250股交付申请执行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抵偿涉案债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股票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609,152,318股,其中限售股1,529,152,318股,非限售流通股8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3.45%。本次权益变动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将变为1,277,913,668股,持股比例变为50.39%,本次司法处置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另悉,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粤泰控股通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17,900,000股归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股票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64.15%减少至63.45%。
因本次权益变动,上述粤泰控股、广州豪城、广州新意、西藏棕枫持有的公司120,224,400 股股票及粤泰控股、广州恒发持有的211,014,250股股票将一并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1,277,913,668股公司股票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50.39%。本次权益变动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股份数有379,899,66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73%,占公司发行股本的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