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3-07-10
近日,ST龙净(600388.SH)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被立案调查近两个月后,公司的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龙净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在于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据悉,在2021年年报期内,吴洁为ST龙净实际控制人,也是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法定代表人,阳光集团通过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分别控制ST龙净、福建阳光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科教)。吕建波在2017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ST龙净董事,在2017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净)总经理。
根据规定,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都应该是ST龙净的关联方。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在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ST龙净以支付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的账户,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4.32亿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7%。
其中,2021年4月14日至6月28日,ST龙净累计被阳光集团、阳光科教、阳光龙净占用资金共计70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公司却未按照规定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以及其后续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最终,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吴洁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的罚款,对ST龙净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处以罚款。
ST龙净专注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的环保产品,主要包括除尘器及配套设备及安装,脱硫、脱硝工程项目,水处理环保设备等。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85亿元。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龙净600388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5月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5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