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赵敬国律师2023-05-15
近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龙净”或“龙净环保”,600388)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ST龙净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尚不清楚。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或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ST龙净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300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目前尚不清楚ST龙净被立案的具体原因,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5月13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
此前ST龙净发布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福建证监局认定经查,2021年4月至9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预付的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款项中一部分经若干银行账户后转入公司原控股股东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43,22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3日,原控股股东关联方已偿还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发生2021年4月至9月,公司迟至2022年5月9日、11月3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上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ST龙净一季度营利状况有上涨趋势,为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索赔环境。根据其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ST龙净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417,982,327.67元,同比上涨2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02,099.85元,同比上涨4%。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ST龙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ST龙净:于2023年5月13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以上是律师团队观点,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案件状态:诉讼阶段,受损投资者报名征集中
律师费用: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胜诉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委托流程:1、通过“信本律师证券维权”中的联系方式添加律师,发送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是否符合索赔条件,足不出户与律师沟通。或按“信本律师证券维权”上的地址,带上所需材料上门咨询办理。2、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出索赔金额后,发送委托手续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或按“信本律师证券维权”上的地址现场签订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