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孔聪律师2023-07-21
近期,孔聪律师团队代理的ST海越(海越能源,600387)维权案部分股民拿到赔偿款,该维权案此前已有终审生效胜诉判决。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在2020.2.27到2021.4.29之间曾买入海越能源600387股票,且在2021.4.29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回顾本案,2022年11月12日,海越能源600387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8号)。证监会经调查认定:
一、相关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涉案期间,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本案中,海越能源、海南承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禧越)、海南科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赛)系由海航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涉案期间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是海越能源的关联人。
二、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海越能源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33.49万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000万元、24,000万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海越能源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20万元、19,316.79万元。以上合计198,270.28万元,占海越能源《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海越能源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据此,证监会决定对海越能源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此前,海越能源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之后4个交易日连续跌停,8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25%。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索赔。孔聪律师团队多年来专业为投资者代理证券维权,已有大量成功获赔案例。此前早已代理多批次海越能源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陆续收到赔偿款。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不用先交律师费,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