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5-06
5月5日,复牌的海越能源股票简称变为“ST海越”,股价也如期跌停。
根据此前公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虽期后已收回款项,但表明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海越能源于2022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海越能源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停牌1天,2023年5月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在2022年11月11日,海越能源及相关责任人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勇,时任董事邢喜红、王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公司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亿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公司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亿元、2.4亿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公司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亿元、1.93亿元。以上合计19.83亿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
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违法事实,有法院裁定、委托持股协议、企业工商资料、当事人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相关情况说明及海越能源内部文件、会谈纪要、财务资料、相关公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过,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海越能源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业绩方面,海越能源2022年营业收入约65.93亿元,同比减少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604万元,同比减少26.76%。
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约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79万元。
海越能源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4.6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化工品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