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3-03-14
投资者诉海越能源(60038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迎来新进展,根据绍兴中院近期的判决书显示,部分投资者已获一审胜诉。
“一审胜诉判决对后续同类型案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对整个‘海航系’上市公司索赔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虽然还不清楚海越能源是否上诉,但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先加入索赔行列,积极索赔。”
海越能源此前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经证监会查明,公司2020年与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多次发生关联交易,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19.83亿元,但并未依法向二级市场披露。随后,海越能源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鉴于此,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