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11
ST海越及相关责任人11月11日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勇,时任董事邢喜红、王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公司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33.49万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公司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000万元、24,000万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公司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20万元、19,316.79万元。以上合计198,270.28万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违法事实,有法院裁定、委托持股协议、企业工商资料、当事人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相关情况说明及海越能源内部文件、会谈纪要、财务资料、相关公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