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5-12
广东明珠公告,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在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支持,维持原判。案件涉及借款本金5.885亿元及截至2022年3月9日的利息1.214亿元,并需支付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后续利息。公司表示将尽快申请执行,但最终执行结果和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