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广珠”)发布晚间公告称,此前由于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的*ST广珠实控人之一张坚力,除了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外,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被罚款500万元,并被市场禁入5年。
《告知书》书称,经调查,张坚力存在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一、 2016年至 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和连平县金顺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连平金顺安)均由张坚力实际控制,均为*ST明珠的关联法人。2016 年至 2020 年期间,张坚力在*ST明珠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安排人员通过对外财务资助、预付大额款项等方式,将*ST明珠资金转入你控制的关联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具体情形如下:
2016 年,*ST广珠以预付工程款、支付投资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42,207.6 万元,占*ST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1%。
2017 年,*ST广珠以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深圳众益福和大顶矿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99,252.9万元,占*ST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7%。
2018 年,*ST广珠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和深圳众益福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16,033.25 万元,占*ST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5%。
2019 年,*ST广珠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26,786.37 万元,占*ST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13%。
2020 年,*ST广珠以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连平金顺安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27,110 万元,占*ST广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ST广珠应当在 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 2020 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ST广珠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二、2021年1月至3月,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张坚力在*ST广珠未履行审议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安排人员通过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等形式,发生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6,100.8 万元,占*ST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ST广珠在 2021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金额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ST广珠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张坚力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之一,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张坚力通过关联方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及金额较大,由于张坚力的隐瞒行为导致了*ST广珠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事项,情节较为严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并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