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网地产2023-07-25
7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决定披露,经查明,2023年1月30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15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300,000万元到-350,000万元。
公告同时提示,由于公司尚未取得部分被投资企业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数额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21年度的存货跌价准备等事项后,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6,094.65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26,906.72万元。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怡、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茂竹予以监管警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