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乐居2023-07-24
7月24日,首开股份(SH600376)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首开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更正。2023年1月30日,首开股份披露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15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300,000万元到-350,000万元。公告同时提示,由于公司尚未取得部分被投资企业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数额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21年度的存货跌价准备等事项后,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6,094.65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26,906.72万元。
二、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同珵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末未准确估算存货的预期未来售价,联营企业北京碧和信泰置业有限公司将以前年度停工期间的借款利息费用化处理,首开股份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涉及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21年年报中,调减归母净利润42,861.38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62.54%。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李岩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赵龙节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总会计师容宇作为公司财务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首开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