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3-07-12
7月12日晚间,首开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首开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31日,首开股份回复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其中对于“根据年报,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61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2.69亿元。而据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归母净利润-10亿元到-15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0亿元到-35亿元,实际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回复为,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4.61亿元,与业绩预告较优值-10亿元差异5.3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2.69亿元,与业绩预告较优值-30亿元差异7.31亿元。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于年报审计过程中将业绩预告时认定为2022年当期损益的-4.59亿元更正为以前年度损益。除此之外,公司相关会计核算未发生大幅变化。
对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和需要更正情形”的问询,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在2023年4月27日确认相关调整情况后,于2023年4月28日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公告了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及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按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相关调整情况,说明了具体差异内容、造成差异的原因及影响。公司除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导致与业绩预告数据发生差异外,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前后较大差异的情况。
此外,上交所的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关注内容还包括存货和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应收款等方面。
资料显示,首开股份成立于1993年,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注册资本25.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持有物业经营,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