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安徽2024-03-22
据安徽证监局网站3月21日披露,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马科技”)被出具警示函。董事会秘书周树祥被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未披露标的公司相关资质
经查,2023年4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充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发展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023年5月17日,公司发布相关交易预案的公告,披露“南充发展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大中型客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未在重大风险部分提示标的公司无生产新能源客车整车资质,交易需获主管部门审批的风险。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终止交易并披露标的公司尚未取得主管部门审批资质。
汉马科技自发布停牌公告,披露交易预案直至终止交易期间,未提及标的公司尚未取得新能源整车制造生产资质,也未对市场做好相关风险揭示。
安徽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23〕35号)第七条的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汉马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董秘被监管谈话
同时,安徽证监局对汉马科技董事会秘书周树祥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汉马科技公司自发布停牌公告,披露交易预案直至终止交易期间,未提及标的公司尚未取得新能源整车制造生产资质,也未对市场做好相关风险揭示,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周树祥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周树祥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汉马科技第三次发布被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3月21日,汉马科技发布公告称,经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汉马科技于 2024 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汉马科技于 2024年2月28日第二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