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财经2024-12-16
16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以下简称《监管警示》)。
据《监管警示》,经查明,2020年6月9日,宁波韵升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8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87880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关于实施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司上述回购股份中剩余843000股股份未实施上述用途,应在回购结束3年内依法予以注销,但公司直至2024年11月15日才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并对外披露。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应当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但宁波韵升到期后未按规定及时注销相应股份,超期注销约17个月,与投资者及市场预期不符。宁波韵升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7条、第7.7.1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
时任董秘吉理作为宁波韵升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宁波韵升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吉理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宁波韵升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于2000年10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宁波韵升实现营业收入36.54亿元,同比减少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3.93万元,上年同期为-2.47亿元。
二级市场上,宁波韵升16日收涨2.72%报7.92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