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原实控人尹兵私自使用公司印鉴违规担保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同时,ST通葡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为民也被通报批评。
上交所网站15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明,2022年10月13日,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2017年1月16日,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尹兵签署相关协议,为大连嘉得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嘉得)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贷款至2017年3月31日到期,担保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2020年1月14日,因大连嘉得逾期还款,相关方又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大连嘉得累计拖欠本息合计2.69亿元。大连嘉得承诺最晚于2020年3月20日将本息清偿,并由公司及尹兵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
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仲裁通知获悉,因大连嘉得违约,债权人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及尹兵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息合计3.06亿元。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公告,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均系尹兵私自使用公司印鉴所致。
上交所指出,ST通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尹兵损害公司独立性,主导并实施了公司为第三方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对公司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何为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未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对公司违规负有相应责任。
上交所表示,鉴于本次违规担保事项系尹兵个人绕过公司内部控制、擅自使用公章所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知晓违规事实客观存在一定困难,且原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公司损失负责兜底补偿,可一定程度上消除违规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尹兵予以公开谴责,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何为民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此外,ST通葡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永成也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被监管点名。
上交所网站截图
上交所认为,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孙永成未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对公司违规负有一定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永成予以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注意到,上交所2022年10月13日曾向ST通葡下发监管工作函,就公司违规担保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ST通葡2022年11月12日在《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中披露,2022年8月,原控股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309323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安吉众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吉众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控人同步发生变更。
回溯公告显示,权益变动完成后,ST通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玉华、陈晓琦。
截至15日收盘,ST通葡股价报4.10元,目前公司总市值17.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