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02-05
华微电子公告披露,2024年2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房屋抵押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属于贷款到期后续贷事项,同意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元的《抵押合同》,本次资产抵押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