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7-26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旭光电子(600353.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旭光电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1月22日,旭光电子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新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其中,新的集团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30%(含本数)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10%(含本数)。除新的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除新的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截至预案公告日,新的集团持有公司1.52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7.91%,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的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新的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新的集团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新的集团拟认购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30%(含本数)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10%(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即不超过16311.6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电子封装陶瓷材料扩产项目、电子陶瓷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控股股东新的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出具日,新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7.9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建和直接持有新的集团9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的上限16311.60万股,并按照新的集团认购下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新的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23.78%的股份,新的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建和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旭光电子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顺应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趋势做出的重要战略调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要求,既满足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需要,也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完善了公司产业布局即向产业上游延伸,另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预计将得到大幅提升。
7月13日,旭光电子披露《关于请做好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显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倩春、罗砚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