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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600346)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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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的“避税”生意经

http://www.chaguwang.cn  2021-07-24  恒力石化内幕信息

来源 :中国能源报2021-07-24

  盛夏的大连长兴岛,恒力石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鳞次栉比,蔚为壮观。自2019年5月全面投产以来,这个巨型炼化项目一直是我国炼化行业的“佼佼者”。

  年报数据显示,恒力石化2019年和2020年的原油采购量分别高达1660万吨和2416万吨。其中,2020年项目实现全年满负荷运行,消耗原油2236万吨,产能利用率高达129.33%。但记者注意到,与巨大的原油加工能力和持续增加的原油采购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恒力石化年报公布的成品油生产量不增反降:由2019年的307.8万吨,大幅下降至2020年的254万吨;2021年一季度的产量数据更是低至19万吨。以2020年的数据估算,恒力石化的成品油收率(成品油产量占原油消耗量的比例——编者注)仅约11%,远低于同类型企业40%左右的成品油收率平均水平。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恒力石化的主业是化工品生产,成品油收率可能会低一些,但作为炼化企业,其公布的成品油产量数据仍然“低到不正常”。更有业内人士直言,恒力石化明显是在“刻意”压低成品油产量数据,目的是为了规避每年超百亿元的成品油消费税,“这其中的门道,业内的人一看就懂”。

  成品油生产量数据异常

  恒力石化的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该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2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当年,该公司成品油生产量为254万吨、原油消耗量为2236万吨,据此计算得出的成品油收率仅约11%。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恒力石化的成品油数据“不合理”。

  “传统的燃料型炼厂,汽柴煤油的合计收率约在75%左右。目前像恒力石化、浙石化这类正在运行的新兴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最多把成品油收率压到30%,相当于比传统炼厂少了一半多的成品油产出量,已经很低了。”一位接近恒力石化的不具名人士告诉记者。

  拿与恒力石化同时期投产的、具有相似规模和产业结构的浙石化一期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作对比,也许能够说明问题。在浙石化控股股东荣盛石化于6月11日公布的跟踪评级报告中,评级公司指出,浙石化一期2000万吨/年大炼化项目每年可生产92#汽油227万吨、95#汽油150万吨、煤油284万吨、柴油172万吨。汽柴煤油合计833万吨,以2000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计算,得出的成品油收率约41.6%,远高于恒力石化的11%。

  与此同时,记者拿到多份“恒力石化2000万吨炼化项目流程图和产品产量表”,具体数据虽有差异,但都显示汽柴煤油年产量合计超过800万吨,成品油收率超40%。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证实,一般情况下,炼化项目设计时的成品油收率确定后,实际生产中大幅度调动的可能性很小。“炼厂的设计从一开始整个流程都是配合好的,对产品都有一个目标的要求,基本是让各装置都能在最佳负荷状态下运转。如果设计时没有考虑更低的成品油收率,那运行时几乎不太可能会调太低。尤其是在满负荷运行状态下,调动的空间就更小了。”一位曾任多个炼化项目总工程师的专家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向恒力石化发去采访函,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方回应称“数字较敏感,不方便回复”。

  多数成品油组分以化工品流出

  既然从理论上和技术可行性上看,恒力石化的大炼化项目成品油收率都不会出现11%的低水平,那么,“消失”的这部分成品油去哪了?

  一家石化产品信息机构的分析师向记者透露:“我们会定期找各个炼厂的一线人员询问,了解他们各自产品的产量,以此跟踪市场动态。在我的统计口径里,仅今年2—6月这5个月内,恒力石化的汽柴油产量就有360多万吨。2020年全年,恒力石化的汽油产量是416万吨,柴油产量是496万吨。”

  据此计算,恒力石化2020年汽柴油合计收率约40%,与浙石化一期2000万吨/年炼化项目汽柴煤油合计收率相当。

  上述石化产品信息机构的分析师进一步告诉记者,之所以统计出的汽柴油产量与恒力石化公布的数据相差悬殊,主要是统计口径不同。“恒力石化产出的部分油品是以二甲苯、粗白油等化工品名称销售。从指标上讲,这些产品确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汽柴油,但卖到调油商手里稍微调整一点指标,就可以调出国标的汽柴油。因为这些产品的主要指标是倾向于汽柴油的,所以我们统计的恒力汽柴油产量会包括这些化工品。”

  另一家石化产品信息机构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我们统计出的恒力石化2020年汽柴煤油合计约720万吨。但这个统计数据相对保守,只把粗白油当作柴油统计进去了,还有其他的一些调油组分并没有算进去。另外,我们跟炼厂的人问数据不那么及时,会有一些漏统计的情况。”

  “这都是炼厂玩的‘文字游戏’。所谓的粗白油,其实就是柴油,只不过是里面的窄馏分。比如,柴油沸点温度范围是230—360℃,从里面切出一段250—300℃的馏分,就是粗白油。社会上哪里需要那么多粗白油,全都是拿去调成普通的汽油、柴油了。”上述接近恒力石化的不具名人士说,“把汽柴油按照粗白油等化工品卖,因为不含消费税,出厂报价会低很多,在国内成品油整体供应过剩的情况下,这么操作更好销售。”

  据了解,我国目前在生产端和进口端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煤等在内的油品征收消费税。其中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52元/升;柴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2元/升。

  若按照上述信息机构统计的汽油产量416万吨、柴油产量496万吨估算,恒力石化2020年流入市场的成品油应缴纳的消费税高达150亿元。而恒力石化2020年年报显示,2020年消费税发生额为20.24亿元。也就是说,恒力石化“避税”额或高达130亿元。

  税收体系漏洞需要尽速填补

  事实上,恒力石化并非孤例,我国成品油市场上以各种方式躲避、偷逃消费税的问题存在已久。

  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官方统计的全国汽柴油表观消费量为25279万吨,考虑到未缴纳消费税的隐性资源,估计全年汽柴油实际消费量约为34709万吨。也就是说,我国2020年隐性汽柴油资源消费量接近1亿吨,造成数以千亿计的国家财政流失,同时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产端或进口端的一些轻循环油、混合芳烃等组分进入市场后,可以调和成符合汽柴油质量标准的产品。还有一些以各种名目的化工品销售,但性质和汽柴油一样。而这类组分和化工品并不在消费税征收目录之中,就可以规避甚至偷逃掉大额的消费税。”

  “我国原油加工量约6.7亿吨,但汽柴煤油生产量才3.3亿吨,平均50%的收率都不到,这合理吗?大量的资源就是以这种方式漏掉了,按照一吨少收2000元来算,漏掉的成品油消费税达2000亿元。”上述接近恒力石化的不愿具名人士说,“很多事情是存在即合理,既然企业能够这么做,说明国家的税务征收和监管体系还是有漏洞和瑕疵。但这确实造成了国家财政的大量流失,同时也影响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需要进一步健全征税环节的体制并加强监管,尽量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商务部石油流通专家尹强更是直言“反对这种行为”。“炼化行业内流行一个词叫‘合理避税’,但这种说法是以避税为前提的。把避税当做目标的话,在当前的税收体系下,操作空间当然就大了。我们简单以名字作为征税标准,根本解决不了实践中许多企业千方百计逃税、避税的问题,显得管理上漏洞百出。”

  理应是重点监管对象的大型炼化企业却能够轻松“逃税”百亿,充分暴露出我国当前的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和监管体制存在巨大漏洞,必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解决顽疾需切准病根、对症下药。探寻“逃税”的病灶,首先需要弄清楚成品油消费税是如何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顾名思义,是针对成品油征收的税。针对汽油、柴油、煤油等各类成品油产品,我国制定了不同的税率。照理说,消费税自然是谁消费谁缴税。但目前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并不在消费端,而是前移到了生产端,即成品油生产企业。这主要是因为成品油生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在这个环节征税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管。简言之,只要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了相关油品,就需要按相应税率足额缴纳消费税。

  但问题的根源,恰恰就出在这看似简便易行,实则粗放错位的征税标准和管理方式之上。成品油消费税是对成品油征收的,而成品油是由不同组分调和而成的。好比馒头消费税是对馒头征收的,但馒头是由面粉、酵母、水做成的,而卖面粉等食材是不用交馒头消费税的。于是乎,“精明”的食品厂可以只生产和销售面粉、酵母和水的套装,而不是馒头。如此一来,食品厂就得以免了“纳税之苦”,成本低了,利润自然上来了。包括恒力石化在内的很多炼化企业,就是按照这个路子逃避了成品油消费税——他们故意通过卖组分而不是卖成品油达到规避交纳消费税的目的,这在业内已经成了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从消费税的概念上讲,这类炼厂没有生产成品油,自然不需要缴纳成品油消费税。从这个角度说,他们的这种行为并不违法。理论上说,组分生产商虽然逃过了消费税,但这并不影响消费税的最终缴纳,因为只要对那些购买组分进行生产并最终销售成品油的企业——调油商征收消费税,就能实现税收的征缴。但恰恰是在这个“补漏”的环节,当前的成品油消费税征收体系未能形成闭环、首尾相顾:目前征税对象被限定在了炼化企业,即组分生产商,而不是调油商,但调油商生产的成品油极易逃避监管,即使没有缴纳消费税,也能轻松地在市场上流通起来。最终结果是,这部分成品油成功逃过了消费税。

  这就意味着,只要炼化企业卖的是成品油组分,就会导致税收部门丢失消费税征收对象。钻营这样的“旁门左道”,显然不应是行业领军企业的所作所为,他们理应成为诚信经营的标杆,垂范行业。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背德行为还会直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贻害无穷,这也是行业内外人士一致谴责“逃税”行为的原因所在。因为逃避了消费税的油品拥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可以轻松通过降价策略对正规、守法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和伤害,很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吃亏的是广大消费者,输掉的是行业的未来,这显然是国家和市场都无法容忍的。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说“卖组分”只是钻了机制漏洞的空子,尚有其可理解之处的话,那么个别企业“将成品油篡改成化工品”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不应该获得任何谅解,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需要理性看到,成品油逃税乱象之所以长期存在,甚至呈现愈演愈烈之势,与个别企业的投机心理和体制存在的漏洞固然有直接关系,但“业内的人一看就懂”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正视和解决,税收等相关主管部门的不作为也难辞其咎。

  无规矩不成方圆,不能让“潜规则”污染了行业生态。整治成品油消费税偷逃问题,不可能仅靠企业的自觉,扎紧制度的笼子、堵住机制的漏洞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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