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商网2023-06-05
航天动力6月2日晚发布公告称,当天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航天动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专网通信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
航天动力即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下属大型上市企业。业务以航天液体动力技术为核心,涉及泵及泵系统、液力传动系统等。
经证监会调查,航天动力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
2016-2020年,航天动力及子公司航天节能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一个环节。与隋田力合作期间,航天动力该业务涉及全部客户和供应商均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指定,相关交易合同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交易价格、数量等合同要素主要由隋田力方确定,航天动力不参与产品加工、仓储及运输环节,不具有交易标的控制权,不承担交易售后责任,交易标的从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交易标的实质是没有实际的第三方市场或使用价值的通讯设备,除融资性贸易外,航天动力实际为交易资金通道方。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2020年年报
2020年临时报告虚假记载
2016-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458.54万元、85360.20万元、77242.79万元、165951.30万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航天动力营业收入24.09%、46.38%、40.92%、62.59%和6.58%。
这五年里,该项业务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分别占航天动力利润总额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航天动力上述行为导致2016-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0年7月18日,航天动力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供应商和交易定价来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动力未对全部交易进行现场验收等情况。由此,航天动力2020年披露的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原总经理被禁入证券市场10年
证监会认为,航天动力披露的2016-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航天动力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航天动力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朱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工程开发中心副主任、航天节能总经理韩卫钊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随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按照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航天动力时任董事、总经理郭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周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谭永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依据相关法规条款证监会拟决定对郭新峰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