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01-25
1月25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公告,华夏幸福及下属公司将在原担保合同基础上继续为怀来鼎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武陟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分别为5.73亿元、0.10亿元和0.73亿元,总金额为6.56亿元。
公告指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华夏幸福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债务重组协议》及原担保合同相关约定继续为上述标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解决可能产生的风险,华夏幸福拟与标的项目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标的项目公司将以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华夏幸福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将其名下资产抵押/质押给华夏幸福,该等资产的抵押/质押的账面价值累计不低于华夏幸福为标的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华夏幸福表示,本次提供担保主要为保障标的项目公司的平稳交接,确保被担保对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通过反担保措施可以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