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3-07-18
7月18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提高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即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自身保交楼资金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拟向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暂时闲置盈余资金进行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
因此,华夏幸福拟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公司对相关公司(即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99亿元额度。
项目公司将上述暂时闲置盈余资金按照股东入股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模式向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调用,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获得调用资金的同时,华夏幸福(含控股子公司)也可按照相应出资比例同时获得调用盈余资金。
截至2023年5月31日,华夏幸福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67亿元的4.97%,华夏幸福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即下属参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6.4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4.27%,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1.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