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5
长春燃气公告,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董事长薪酬依据长春市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文件确定;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50%,并实行递延支付及薪酬止付追索扣回机制。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按实际任职时间核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