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SH)今日收报6.14元,涨幅1.99%。
公司昨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蜀道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7月1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9%。截至预案公告日,上述股票中的486,237,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3%)已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另外50,000,000股质押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因涉诉暂缓确认,暂未完成交割,但鉴于蜀道集团已取得宏达实业100%股权,从而通过宏达实业间接持有上述50,000,000股股票。综上,蜀道集团已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6.39%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09,6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本次发行是向蜀道集团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9月6日披露的《关于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显示,2023年6月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务人宏达实业和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集团”)破产重整二案。2023年12月25日,法院裁定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2024年3月13日,管理人发布《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4年5月24日,蜀道集团被确认为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投资人。2024年5月27日,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管理人与蜀道集团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计划》,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905-1号)和什邡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682破1号之一获悉,2024年9月5日已将原登记在宏达实业证券账户中486,237,405股宏达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蜀道集团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根据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宏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蜀道集团),宏达实业持有的50,000,000股质押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因涉诉暂缓确认,预计暂时无法交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该笔债权暂缓原因消除后3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协助将该50,000,000股股票交割并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综上,预计标的股票将分两次交割。
本次股权过户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宏达实业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由刘沧龙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据宏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2亿元,同比增长2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4.30万元,上年同期-665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7.26万元,上年同期-7059.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