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09-03
9月3日,中盐化工(600328.SH)公告,公司拟收购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公告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9月2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