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27
9月27日消息,大东方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96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1%,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含本次)1.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0.3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6%。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9月26日,到期日为2031年9月26日,质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除本次质押外,未有其它质押本公司股份事项。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未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未发现存在须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