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1-12-13
大东方公告,此前披露,公司通过与东方汽车的友好协商,拟中止与“东方汽车”共同出资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165万元,“东方汽车”出资3335万元),向“东方汽车”全资子公司无锡市东方润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方润驰”)进行增资以建设奔驰乘用车4S店的事项;后续由“东方汽车”及其相关方独立筹资完成上述项目。2021年9月10日,“东方汽车”等相关汽车业务资产的过户已完成,即日起“东方汽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长为高兵华。高兵华先生,197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均瑶集团航空投资部总经理、均瑶集团电子商务业务单元总经理、均瑶集团战略与投资部总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上海均瑶集团副总裁,本公司第四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六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