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2024-08-09
日前,上交所对西藏天路(600326.SH)及其两位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据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西藏天路对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准确、对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周转房项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西藏天路据此对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西藏天路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3803.12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33%、1.04%、4.04%、8.77%;2020年,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3803.12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3%、0.86%;2021年,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3803.122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27%、0.86%;2022年,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1722.62万元,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13%、0.44%,调增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2080.5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绝对值的3.46%、4.01%。
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西藏天路对相关资产减值测试不准确、减值计提不规范,导致2019年至2022年多期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其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扎西尼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胡炳芳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此,上交所决定对西藏天路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扎西尼玛、时任财务总监胡炳芳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西藏天路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及水泥生产销售,兼营矿产业开发。